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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貼歌違法!高職生判刑5月
 更新日期:2007/05/12 12:10 記者:李御榮
 
在部落格分享音樂MV,小心觸法!台北市一名高職學生,把網路下載的影音檔,下載到落格讓網友欣賞
,卻被法院認定侵權,判刑5個月,易科罰金15萬元,成為國內「貼歌遭判刑」的首例。
原本單純分享音樂,卻被控侵權,遭判刑,孫同學是國內首例,他到現在還是覺得「有那麼嚴重嗎?」
遭判刑學生:「就是想說也讓網友認識這首歌,或是這個歌手而已,然後普通也是一堆人分享這些音樂
和影音,也不是只有我一個,我只是把音樂放上網路,也沒想過會那麼嚴重。」
去年12月,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,IFPI,發現他的部落格上貼了將進近400首國內外流行歌,報警處理
,法院依違反著作權法,判刑5個月,易科罰金15萬元。
只是,這樣的分享動作,網路上非常普遍,以孫同學張貼音樂的無名小站來說,隨便以關鍵字「音樂」
搜尋,就能找到一堆「歌曲分享」,連YAHOO奇摩的部落格,也到處都是轉載來的音樂和MV。
如果說,部落格裡放音樂分享是違法,恐怕怎麼舉發都抓不完,到底侵權的界線在哪裡?法律留下的灰
色空間,實在讓民眾,摸不著頭緒。

分享影音圖片~不提供下載卻算是犯法~
看了這遍報導~讓人真覺得迷惑~
即然這樣那所有的部落格乾脆都不要用算了~
不過有發現~可以把無名上分享的音樂歌曲抓下來了說~那是網站問題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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